一個員工都如此!不愖想象!
中石油河北石家莊銷售分公司第七加油站(簡稱第七加油站)原站長滿新凱,從2006年開始以“倒油”為名,向河北省辛集市的一些投資者吸儲,累積金額達12.68億余元,并許諾了最高達45%的利息。最終給多名存款人造成高達1.28億余元的損失。滿新凱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已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辛集市的李金紅等3名借款人認為,第七加油站及其上級單位中石油河北石家莊銷售分公司(簡稱石家莊分公司)應對此事負責,于是將二者訴至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賠償1.1億余元損失。昨天,京華時報記者獨家獲悉,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第七加油站及石家莊分公司賠償李金紅等3人共計1.1億余元。
目前,由于不服一審判決,第七加油站及石家莊分公司已經(jīng)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中石油方面稱,中石油對員工個人實施的犯罪行為,沒有法定監(jiān)管義務。無法做到監(jiān)管好每一名員工保證其不違法犯罪。
中石油方面還認為,李金紅等人為了獲取非法高額利益而參與了滿新凱的非法吸儲活動,并最終造成了損失。第七加油站只是一個加油站,油品由上級配送,所需日常費用由上級撥付,且中石油是特大國有上市公司,不可能向個人借高利貸,不可能通過加油站融資,更不允許企業(yè)融資進入員工個人賬戶。這都是商業(yè)常識,李金紅等人都是具有豐富商業(yè)經(jīng)驗的私營企業(yè)主,并沒有盡到最起碼的謹慎義務,才最終造成了巨大的損失。李金紅等人面對高額利息引誘,背離實體經(jīng)濟的正常經(jīng)營軌道,參加非法吸儲產(chǎn)生損失,責任應該由其自行承擔。
試問中石油:滿新凱作為第七加油站原站長,以負責人身份出面向社會非法吸儲,且在借條上加蓋第七加油站公章。作為其上級單位的石家莊分公司以及滿新凱就職的第七加油站究竟該不該負責?
引自:中石油被判賠1.1億 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作者:石油人
原文地址:http://m.weightlossorganic.com/article/5551405215748589.htm
吳振 說:
申九慶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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